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惠州立拓*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江 (略) (略) 民服务中心7号楼,邮编*
联系电话:0752-*,*
传 真:07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惠州立拓*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 |
建设单位: | 惠州立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惠东县白花镇惠州新材料产业园 |
环评机构: | 广东和美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选址于惠州新材料产业园,主要从事聚*烯粉料和粒料的生产加工,年产聚*烯增韧改性专用料粉料*t,其中*t/a直接作为产品外售,*t/a则进行挤出造粒加工生产粒料(聚*烯通用料*吨/年、聚*烯注塑料*吨/年、聚*烯纤维料*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工艺、污水处理设施、循环冷却水塔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投料、掺混均化、粒料及粉料包装产生的粉尘废气。其中挤压造粒工序有机废气、三氧化二铝脱水器再生、分子筛填料再生、*醇储罐、中间罐及装卸、*醇制氢催化加热装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汽液分离-分子筛吸/脱附-催化氧化复合工艺”处理后高空排放;粉尘废气经自带的“袋滤器”处理后排放;*烯精制脱气轻气体、粗*烯回收不凝气经收集到火炬焚烧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冷却循环水塔、动静密封点废气无组织排放。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大气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脱盐水站浓水、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 近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蒸汽冷凝水直接回用于冷却水循环系统,其他生产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经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到循环冷却系统,不外排。 远期:本项目废(污)水预处理达到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 (略) 纳入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经专管并入大亚湾石化区排海管道深海排放。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压缩机、风机、旋风分离器、粉末喷射器、制冷机组、制氮机、循环冷却塔和物料输送泵等生产设备的运转噪声。经预测,其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固废包括:部分次品、废包装袋、纯水站废滤材、污水站生化污泥等一般固废;生产装置定期更换的填料、检修时产生的废矿物油、废裂解催化剂、废催化氧化剂、废导热油、废碱液、油烃低聚物、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员工工作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委托有能力的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5)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主要为垂直入渗。建设单位按照分区防治的要求做好防渗措施,项目危险废物储存区、罐区、生产车间、废水收集/处理区、事故应急池以及污废水管线等均按照要求做好防渗措施,严格按有关规范设计、改造,可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以及地下水的途径。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原辅材料用量及环境敏感性调查,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Ⅳ级,项目大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综合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 根据项目风险分析,在最不利和最常见气象条件下,各关心点均未超过毒性终点浓度,各敏感目标处的预测浓度均未超过评价标准。 项目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设立三级应急防控体系(单元-厂区-园区/区域),建设单位拟设置*m3事故应急池,确保在事故情形下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区范围内。新材料产业园区公共事故池总容量为*m3,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公共事故应急池收集范围,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
公众参与 | (略) 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