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选聘定安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琼办发〔2022〕4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定安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进行公开选聘,有意进行此项工作的单位可向我单位报名,最终选定单位以报名单位中择优确定(以企业资质、业绩、工作经验、信誉评价和后期服务等进行综合考虑),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单位报名。
一、委托单位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工作内容
定安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能力:1.在民政、市场监管、司法行政等部门正式注册的具有风险评估业务范围、资质的单位;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3.具有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具备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编制评估报告的相应专业力量;4.已通过稳评办备案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
(二)报名单位无不良诚信记录。
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五、报名地点
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兴安大道2号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3办公室。
六、报名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单位(公司)简介资料;
(略) 资质证书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诚信记录,委托代理报名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项目相关报价函(含计价方式);
(五)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曾议莹 联系电话:0898-*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