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牛车河水库清淤废弃砾石
竞价公告
团 (略) (委托人)通过公开竞价出让方式确定出让牛车河水库清淤废弃砾石的处置单位,现邀请合格竞价人进行报价。
项目名称:出让牛车河水库清淤废弃砾石
项目编号:HBTY*-25
牛车河水库清淤项目综合利用 (略) 水利和湖泊局审批,项目已正式启动。经地勘公司初步测量和项目前期试运行砾石产量,牛车河水库清淤项目可产生废弃砾石约20万吨。依据《牛车河水库清淤工程清淤料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和《牛车河水库清淤工程及疏浚料综合利用交易合同书》,废弃砾石由团 (略) 另行依法处置。为协助推进水库清淤项目,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全县矿产资源,依法处置牛车河水库清淤项目废弃砾石资源,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团 (略) 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出让牛车河水库清淤项目废弃砾石资源的处置权。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团风县牛车河和横河水库清淤及清淤料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团政办函[2023]25号)和全县砂石土料资源统一经营管理工作要求,县城投集团(鑫盛砂石) (略) 对废弃砾石资源价值进行价值评估,通过公开竞价出让方式(分项目)确定废弃砾石资源的处置权。中标单位按中标价格一次性缴清废弃砾石资源出让价款,并自行组织机械设备、车辆对外进行运输处置,自负盈亏。
水库清淤项目正处于施工阶段,为稳妥起见,县城投集团拟对牛车河水库清淤项目出让20万吨砾石。待各中标单位依法处置完相应吨位的砾石后,水库清淤项目若产生新的废弃砾石,再根据新产生废弃砾石资源的数量拟定依法处置方案。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2、竞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必须按中标价格一次性缴清资源出让收益金,自行组织铲车上货,车辆规范运输,确保按规定限期内完成废弃砾石运输任务,逾期没有完成县城投集团将无偿收回多余废弃砾石(县城投集团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中标单位必须服从县城投集团的日常监督管理,场地产生废弃砾石资源在同等条件下要根据县城投集团统筹调度安排,优先供应保障县内各在建重大建设项目,确有多余的可调剂 (略) 区等县外重大建设项目,中标单位禁止向县内机制砂、碎石加工企业销售供应废弃砾石。
5、该项目外运实施过程中涉及使用或占用镇、村组、村民及有关利害关系人的场地、进出道路、土地、地面构筑物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灰尘等所有协调处理工作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略) 无关。
6、为确保该项目后续能限期正常开工生产,潜在竞价人必须先自行开展现场调查踏勘并提供承诺书(详见竞价文件附件5)。
7、中标单位负责做好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运输安全、严防生产安全、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等情况发生,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本项目废弃砾石处置工作实行“时、量”双控管理,自项目正式开工之日起,由县城投集团、县水利和湖泊局安排专人组成联合监管专班,24小时驻守现场进行日常施工管理,共同对每一车外运砾石的重量进行核实登记,防止误计、漏计;该项目运输车辆严格遵守“早七晚七”和规范装运等公路治超源头管理要求。
8、中标单位一次性缴清资源出让价款后与县城投集团签订《废弃砾石资源处置权转让协议》,依据砾石出产效率完成外运处置任务。本项目废弃砾石处置实行即产即运(堆积超过150方限时运走)原则,过磅称重。
9、因标的物大部分还未开采、运输到堆场,潜在竞价人须自行组织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和堆场对标的物进行细致的踏勘,递交竞价申请文件即视为接受标的物所有相关参数,并自行承担一切相关风险,中标成交后,产出的废弃物资源无论质量如何,县城投集团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10、其他未尽事宜在《废弃砾石资源处置权转让协议》中约定。
自项目正式开工之日起,依据水库清淤项目进展,从10月开始,3年结束。中标单位在此期间完成废弃砾石清运工作,逾期没有完成县城投集团将无偿收回多余废弃砾石(县城投集团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依据资源勘查报告和项目前期运行砾石产量估算,可产生砾石约20万吨,本次拟出让20万吨,现场过磅计量,多退少补。
经湖北永业行 (略) 评估,牛车河水库清淤项目废弃砾石价值360万元(20万吨,18元/吨),拟按该评估价值,通过公开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竟得的规则确定中标单位。
本次竞价保证金为360万元,应当采用现金转账形式递交竞价保证金。
转账方式:需从竞价企业的基本帐户或企业授权委托人个人账户转账到“团 (略) ”保证金专户,转账时请注明“出让牛车河水库清淤废弃砾石”字样。
递交账户户名为:团 (略)
帐号为:17635 1010 4001 6478
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团风支行
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12:00时前,以实际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方式、时间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无资格参加竞价,保证金到账情况以系统查询为准。
本项目公证处由出让单位委托现场公证(如有),公证费由中标人另外支付,公证费由公证处向中标人开票。
1、申请文件资料获取方式:有关标的物详情请参阅竞价出让文件,竞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30时时前到湖北团一 (略) 获取竞价出让文件。
2、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厅(2019);
(3)递交方式:竞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递交份数:竞价人应编制申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提供申请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介质)。每份文件要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申请文件的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申请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单独密封。报价表除保留在申请文件中外,还应单独装在一小信封内,注明“报价表”字样,将小信封装入申请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
(5)申请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写明:竞价项目名称、竞价项目编号、竞价人名称、在竞价递交截止日前不得启封字样。
(6)每一竞价单位只允许2人进入会场,应按要求做好登记工作。
3、竞价程序:
(1)竞价人须在提交申请文件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文件;
(2)公布报价。
(3)资格审查办法:竞价审查小组,以本竞价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为依据,对竞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合格单位名单。
(4)确定成交人办法:详见竞价文件。
出让单位名称:团 (略)
联系地址:团风县资本大厦3楼
联系人:万华
联系电话:*
代理公司:湖北团一 (略)
联系地址: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E区
联系人:奚凯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