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彭水县现代物流园项目(一期) 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1-*-04-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农发基金与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彭水县靛水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横四路(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道路宽度36m,修建长度约1000m;纵三路(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道路宽度36m,修建长度约560m;纵二路(城市次干道),双向四车道,道路宽度24m,修建长度约510m。及排水、通信、照明、电力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具体实施范围以审定后的施工图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25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37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彭水县现代物流园项目(一期)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该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5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彭水县 (略) | 代理机构: | (略) (略) |
地址: | (略) 彭水县汉葭镇河堡街2号 | 地址: | (略) 渝北区洪湖西路上*商务楼21-19 |
联系人: | 冉老师 | 联系人: | 潘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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