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绿道(一期)中心城区段九里堤 (略) 一期(入口-乒校)景观、亲水园生态堤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锦江绿道(一期)中心城区段九里堤 (略) 一期(入口-乒校)景观、亲水园生态堤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成都锦江绿 (略) 有限公司
项目人数:仅施工期,主要为施工人员,共50人
工作制度:预计施工期为10月?次年4月
工程总投资: *** 万元
建设地点:根据《锦江绿道(一期)中心城区段九里堤 (略) 一期(入口-乒校)景观、亲水园生态堤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政基础设施(锦江绿道(一期)中心城区段九里堤 (略) 一期(入口-乒校)景观属于改建,亲水园生态堤岸属于新建。其中:
(一)九里堤 (略) 一期(入口-乒校)景观建设项目,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星 (略) 成都市 (略) 附近, (略) 地理坐标为东经104°3′ *** ″,北纬30°42′ *** ″;
(二)亲水园生态堤岸建设项目,位于成都市 (略) 附近,紧 (略) ,府河沿岸,距离 (略) 约1km。左岸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4°2′ *** ″,北纬30°43′ *** ″,右岸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4°2′ *** ″,北纬30°43′ *** ″,左岸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4°3′6.862″,北纬30°43′ *** ″,右岸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4°3′7.483″,北纬30°43′ *** ″。 (略) (略) 段桥、南至沙河源公园,控制集水面积为148k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亲水园生态堤岸建设项目”下游约2.1km为刘家碾饮用水源取水点,根据成都市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对现有成都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洞子口( (略) )的监测数据表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基本项目(23项,COD除外)、补充项目(5项)、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全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沙河水环境质量良好。
根据两次现状监测结果,各监测断面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略) 在地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主要超标因子为PM2.5。根据现场补充监测结果可知,区域内各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硫化氢、氨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补充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各点位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 )III类要求,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4)声环境质量现状
各监测点位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2、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堤防工程施工安排在枯水期,施工中无需拦断河流,也无需全线修筑围堰。采用原河床过流,导流设计流量取分期洪水和锦江生态流量+沙河引水流量的最大值39m3/s,工程施工不会影响下游河段的流量过程,对下游水文情势基本无影响。
清淤工程施工采用围堰干挖工艺,施工时段避开下游刘家碾饮用水取水口的取水时段,在凌晨2:00~4:00AM进行,围堰排水采取分段间隔施工,淤水经过两级双层土工滤网后只抽水池,抽出排到府河下游,不进入沙河。
施工废水经过施工现场排水沟收集后,与收集雨水均进入隔 (略) 理,最终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 (略) (略) 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 (略) (略) 理。
施工期间采取了相关措施后正常情况下不会有污染物进入水体,从而不会对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产生影响。
②大气环境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施工时产生的扬尘将对周边居民有一定的影响,建议釆取安装防尘网、场地洒水等抑尘措施,将施工扬尘的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河底清淤 (略) 理过程中均会产恶臭气体,经分析河底清淤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可接受;经预测分析清淤过程产生的NH3 (略) 界处无组织排放浓度和周界外 (略) 落地浓度均低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排放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不良影响。
③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车辆冲洗池泄漏可能会造成地下水污染。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种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实施,并加强维护和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清淤工程共施工8个月,不会出现长期渗漏的风险,因此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④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噪声,在各阶段各施工设备同时运行且未釆取任何降噪措施的情况下,各施工阶段噪声影响比较大。因此,建议施工过程中,釆取低噪设备、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对声环境的影响在施工期结束后将消失,因此对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⑤固废环境
根据本项目委托监测结果及成都锦江绿 (略) 有限公司对锦江城区河段底泥营养盐污染情况进行了采样分析,淤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GB *** -2018)和《 (略) (略) 置 土地改良用泥质》(GB/T *** -2009)中相关限值要求,采用挖掘机挖出后遂安排 (略) 置,日产日清;河底垃圾、建筑弃方送至周边一般固废 (略) 理,生活 (略) (略) 理。本工程固体废 (略) 理方法后 (略) 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⑥土壤环境
项目可能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的区域主要是施工期的临时堆场,可能发生的污染途径为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项目对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施工期时间较短,釆用相应的防渗措施后,污染物不易进入土壤环境,经分析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3、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水势的影响分析
锦江绿道亲水园堤岸工程仅涉及河道两岸岸坡,顺水流方向布置,堤线基本沿现状岸线布置,对河道主流流向影响较小。评价河段将在一种新的边界条件和水流条件下,达到一种新的冲淤平衡状态。
亲水园堤岸工程由于堤岸修建后,扩宽了河道行洪断面面积,使得河道内的水利要素有一定程度的改变,使得河道内的 (略) 变化。从工程平面布置来看,亲水园堤岸工程基本顺现状河道岸线布置,不会存在堤岸导流和挑流作用。工程建设后引起的挟 (略) 限在工程附近较小的范围内,产生的泥沙淤积和冲刷范围有限,基本不存在产生大范围强烈的普遍冲刷和淤积等河势改变的水动力条件和河床边界条件。
工程实施后,不会导致附近水域的滩槽和河岸线、平面流速及动力轴线发生大的变化, (略) 在河道的河势稳定影响较小。
③水质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属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营运期无工程内容,施工期对府河底泥进行疏浚,将减少府河中的内源污染。清淤工程实施后,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工程区域的N、P释放源强,进而降低工程区域水体的N、P等污染物浓度, (略) 在区域及刘家碾饮用水源取水口的水环境质量有一定的改善作用。
③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为河湖整治类项目,营运期无大气污染产生及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无影响。
④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为河湖整治类项目,营运期无噪声污染产生及排放,对区域声环境无影响。
⑤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为河湖整治类项目,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对区域环境无影响。
⑥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排放,无地下工程内容,对地下水环境无影响。
⑦环境风险影响评价
营运期无生产工艺,没有产生环境风险的过程及危险物质,对环境无风险。
⑧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生态环境敏感区为刘家碾饮用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主体工程均位于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略) (略) 理后回用不排放,不排入保护区内,淤泥挖出后即采用罐车 (略) 置,临时堆放区地面均做有防 (略) 理,能有 (略) 理过程中污染物发生入渗或径流影响进入保护区自然环境中。
本项目对保护区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清淤过程中,清淤对水体及底质的扰动,会造成保护区内水体中悬浮物浓度的少量增加,导致水体和底质中生物数量和种类的改变,短期内生物量下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随之缓慢消除。项目清淤区域距离刘家碾饮用水源取水口约2.1km,且采用围堰干法清淤,清淤工程对取水口水质影响基本可忽略。项目的实施,是为了 (略) 污染淤泥,对于刘家碾饮用水源水质和底质条件有较好的改善和促进作用,对水生生态系统的恢复创造条件。
综上考虑,本工程项目的实施对刘家碾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的有利影响大于不利影响,总体可接受。
三、能承受一定的环境风险
通过对本项目进行风险调查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物质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初判环境风险潜势为I,只需开展简单分析。确定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主要为打桩时水 *** 挖掘机漏油、围堰泄漏、淤泥运输过程中发生渗漏等环境风险。针对以上事故并提出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综上,本工程存在一定的坏境风险,但在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并予以认真落实和实施的基础上,本工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总体规划要求。 (略) 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项目的实施对府河水环境及两岸生态环境的改善具有明显环境正效益。
本项目施工期将会对评价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和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缓措施,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最低程度。 (略) 述,在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各项相应环保法规、政策,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论证,本工程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成都锦江绿 (略)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 (略) 天 (略) (略) 国际科技节能大厦
联系人:陈光
联系电话: ***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四川中蓉 (略)
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 (略) (略) 4栋11层
联系人:邬工
联系电话:028- ***
邮箱: @@@ q.com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可至四川中蓉圣泰 (略)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好泰达时代4栋11楼)查阅纸质报告书,电子档及附件。
八、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附件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附件二: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