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07号)的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略) 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选聘1名执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
二、选聘要求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未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4.具有履行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从业经验,且没有被聘用单位提前解聘的情况;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范围和内容
1、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咨询、为我局相关事务提供法律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2、协助我局草拟、修改、审查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并进行合法性审查。
3、为我局处理各类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信访维稳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4、为我局的重点项目、重大决策、重大行为等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我局的非诉讼谈判、磋商。
5、常年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6、参与处理我局行政复议、诉讼法律事务。
四、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一)服务期限
我局与选聘律师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出现解除合同情形时,合同终止。
(二)服务费用
采取“固定年费”的方式支付服务报酬,具体按合同约定支付。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3日止。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三)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的律师,可在“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附件列明表格,填写后与相关的资料一并当面或 (略) 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股。也可将相关资料扫描发到该股的电子邮箱。地址: (略) 新尚路 (略) 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股;邮编:*;联系人:成清秀;联系电话:0668-*;电子邮箱:*@*63.com。
六、审定方式
由我局按程序评审、择优确定法律顾问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凡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 (略)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报名表
(略) 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