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农业农村厅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机发〔2021〕3号)、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37号)、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79号)等的规定,2022年度第三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受益农户1443户,农机补贴机具1704台(套),购机总额*元,补贴资金*元已经通过乡镇受理、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吕兆年联系电话:0571-*
通讯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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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4日
关于2022年度淳安县享受中央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购机者信息的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