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新建楼房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4-JHDQSS-F1002)
一、项目名称:某部新建楼房工程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HDQSS-F10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招标(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 基本情况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1 | 某部新建楼房工程设计项目 | 1 | 项 | 75万 | 本项目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智能化、景观绿化、室外附属、室内装修等。 | 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效果图)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四、具体要求:
1.招标条件
宁波 (略) 受委托,就某部新建楼房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象山县。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m2,新建地上三层建筑,建筑面积约3000m2。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智能化、景观绿化、室外附属、室内装修等。
2.4计划周期: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效果图)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设计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2.7项目控制总价:7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其他:
1)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参股企业。
2)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 (略) 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1楼2102室。
4.3方式:网上发送。招标单位邮箱:*@*q.com。
4.4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相关材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要求的相关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单位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17时前提交材料的,一般会在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7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招标单位联系人。审核未通过的,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一日(截止16:30止)内重新提交材料。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提供未被列入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7)提供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书。
(注意:任何供应商严禁通过互联网向我部提供保密资质证明文件,以上资质要求如涉及供应商保密资质信息,请及时与我部联系)。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
备注:提供以上资料的供应商为购买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资格有效性由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判定。
4.5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收款账户详情联系招标范围)。
特别说明: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将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相关信息发送到招标单位邮箱,开标现场领取标书费收据。2)标书费到账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默认标书费缴纳不成功,且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通过电汇、网银形式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转账用途上(交易备注)必须注明(某部新建楼房工程设计)。招标编号未注明或不规范的汇款将视为误交款,该投标人视为缴纳标书费不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宁波 (略) ( (略) 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1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宁波 (略) ( (略) 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1楼)开标大厅。
6.2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2月22日上午10点。
(二)踏勘地点: (略) 象山县。
(三)联系电话:*。
注:具体踏勘踏勘地点与联系人电话联系确认,踏勘人员需提前1天报岗,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活动期间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实施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的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军队采购网www.http://**、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cn网上发布。
9.其他事项:
9.1本项目有关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复印、拍照、记录,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参与人员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如发生遗失或泄密,按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投标人、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9.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子包的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 (略)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574-*
地址: (略) 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1楼2102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