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鲁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58%国有股权
项目编号 | SZZ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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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昌邑市鲁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58%国有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略) |
转让比例 | 58 |
挂牌价格 | 5,646.88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11-23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 (略) (略) (略) (2021)鲁07民初390号执行性裁定文书,河北 (略) 持有的标的企业42%股权已被冻结,冻结期限自2021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5日。 2、标的企 (略) (略) 于2022年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因标的企业涉诉,标的企业工商信息尚未变更登记,股东名称登 (略) (略) 。 3、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若形成竞价且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最后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了解并接受《 (略) (略) 国有股权转让处置方案》相关内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