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拓宽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城投 (略)
建设概况: (略) (略) 古城区东北角, (略) 改建拓宽工程;工程起 (略) 交叉口,桩号为K0+000,沿线与百家巷、 (略) 、光明皮革 (略) 相交,终点接现状唐家巷,桩号为K1+049,总长为1049米。道路横断面分为两种: (略) ~百家巷段标准红线宽度为18m,横断面布置为2*6.5米车行道+2*2.5米人行道;百家巷~唐家巷段标准红线宽度为16m,道路横断面布置为2*5.5米车行道+2*2.5米人行道。 (略) 拓宽工程主要工作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监控、照明、信号灯、绿化、临时便道。
二、环境保护设施要求及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
建设项目施工期包 (略) 施工( (略) 拆除、管廊铺设施工、 (略) 基施工、水泥稳定层施工、 (略) 面施工)、桥梁施工(含钻孔准备阶段(围堰)、钻孔、清孔、吊放钢筋骨架、灌注水下混凝土)、附属管线工程(沟槽开挖、沟槽回填),项目施工期环保措施及影响如下:
1、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卫生设施收集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各类作业废水、打桩和开挖产生的泥浆水收集沉淀后作冲洗复用水,并且采取封闭施工、设置截排水沟、先挡后弃、种草植树恢复植被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及对景观的破坏,以最大程度降低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废气:项目施工工地已按照规定设置围挡;地面、 (略) 进行降尘处理;及时清运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工地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施工现场不设置集中沥青拌合站,仅涉及现场铺设;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才驶出施工工地;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 (略) 或者防尘布。以上施工期较短,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局和使用施工机械,妥善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施工中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已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低速、禁鸣。
4、固体废物:施工现场采取 (略) ,粉状材料覆盖毡布,运输车辆防散漏等措施减少施工废气的产生。不可回填的建筑垃圾,建设单位根据当地有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管理规定,委托专业单位运至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
5、生态: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了以下措施:(1)取土场地、开挖面等裸露地已恢复土层和植被。施工时开挖过程要做到随挖、随运。土方开挖与弃土外运的时间要协调一致,减少土方临时堆存的时间;(2)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施工场地建筑材料堆放及施工过程弃土的雨水冲刷问题,并尽量减少雨季开挖等,临时堆渣场四周布设尼龙沙袋做临时挡渣墙;控制堆渣的高度,堆垛坡角设置截水沟,截水沟下游设置沉淀池;雨天用防水篷布对堆垛进行遮盖。(3)采取了一定的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以削减生态影响程度,减少环境损失,并在保留植被区域与本项目施工区域界线处设置围挡和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因水土流失对植物造成损害,同时强对施工 (略) 线的管理,严禁随意行驶倾轧地表植被,改善区域生态系统功能。
(二)运营期
1、废水:运营期的水污染源 (略) 面径流,铺设雨水管道,雨水就近排入附近外城河。
2、废气: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汽车排放尾气中所含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为CO、NOx、非*烷总烃等,其次为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可通 (略) 养护、植被恢复等方式降低影响。
3、噪声:营运期主要为车辆运行产生的交通噪声, (略) 上行驶的机动车辆所产生的噪声同样为非稳态噪声源, (略) 面养护工作, (略) 面平整 (略) 况条件,同时结合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行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道 (略) 政垃圾筒,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本项目的建成使用将对沿线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5、生态影响:本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加强生态绿化建设,对沿线生态造成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三、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道路车流量达到环评设计的流量,结合苏州环朗 (略) 于2024年6月03日~14日昼间和夜间对项目边界噪声进行的验收监测报告(编号:HL*),项目在周边远香居、水巷别墅、政园小区、北园别墅、 (略) 87号小区、北园新村-南区、 (略) 第六中学、拙政别墅、拙政江南等距离最近的敏感点的监测数据显示, (略) 红线40m范围内敏感点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标准,其他区域敏感点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在目前交通量情况下,沿线所监测敏感点噪声值均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交通噪声的峰值时段和车流量的峰值时段完全重合,全天噪声的变化趋势与交通量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且衰减断面交通噪声值基本上随距离增加而逐渐减小; (略) 中心线20m、40m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 (略) 中心线60m、80m、120m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城投 (略)
建设地点:苏州北护城河南侧、 (略) 以东、唐家巷以西、 (略) 以北
联系人:皮张森
联系电话:*
邮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城投 (略) (略) 拓宽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期: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