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水质提升工程—叠北东 (略) 水质提升工程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2024-0006-06-01
项目名称: (略) 水质提升工程—叠北东 (略) 水质提升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1月2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请问给排水相关专业职称是否包含给排水设计专业职称?
答:不包含设计类职称。
2、问:投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中,对造价专业负责人设置给排水相关专业高工是不合理的条款,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答:详见本通知修改内容。
3、问:请问:作为施工单位中标的设计采购 (略) 政供排水业绩,其中中标的合同造价列明设计、设备采购购置费和施工建安费用,合计合同总造价满足*元或以上,请问本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答:市政供排水业绩中的施工建安费(或市政综合工程中的供排水部分施工建安费)金额为*元或以上的,即符合本项目的业绩要求。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17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技术职称的专业包括:1、本招标文件中措辞的“给排水相关专业”是指:与给排水相关的专业,包括:给排水、市政给排水、给水、排水、建筑给排水;上述专业以职称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未显示专业则以职称证评审表的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 2、《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 | 技术职称的专业包括: 1、本招标文件中措辞若有涉及“市政相关专业”是指:与市政相关的专业,包括:市政、道路、给排水、市政工程、市政给排水、 (略) 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专业; 2、本招标文件中措辞的“给排水相关专业”是指:与给排水相关的专业,包括:给排水、市政给排水、给水、排水、建筑给排水。 3、上述专业以职称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未显示专业则以职称证评审表的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 |
2、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51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3)人员类型: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 ?技术职称:每有1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本小项最高得2分。 | (3)人员类型: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 ?技术职称:每 (略) 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本小项最高得2分。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南海天益 (略) | 代理机构:广东 (略) |
地址: (略) (略) 桂城街道 | 地址: (略) (略) 桂城 (略) 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08 |
联系人:何工 | 联系人:郭健辉 |
联系方式:0757-* | 联系方式:0757-* |
2024年11月25日 | 2024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