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曾都区神农大道北侧商业A区101号(文峰湖岸新城正门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Z-ZFCG*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4074
3、项目名称: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医用中心供氧系统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6(万元)
6、最高限价:85.302(万元)
7、采购需求: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制氧设备进行采购安装,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文件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 (略) 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供应商需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类*级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均具有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劳动养老证明,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4)供应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5)供应商需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用中心供氧、中心吸引系统产品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22日至2023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曾都区神农大道北侧商业A区101号(文峰湖岸新城正门口
3、方式:
现场报名获取,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并注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及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5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曾都区神农大道北侧商业A区101号(文峰湖岸新城正门口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曾都区神农大道北侧商业A区101号(文峰湖岸新城正门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 (略) 已开通“政采贷”业务的银行有9家,联系方式如下:邮储银行:刘勇*;随州工行:任永平*;随州建行:张慧芬*;随州农行:万欣 *,0722-*;湖北银行:雷洋 *;随州交行:汪彩云 *;汉口银行随州分行:杨力*;随州中行:喻强威 *;随州农商行:李泽坤 *,李小飞*
“附: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湖北 (略) 温馨提示:
(一)*方应按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方应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鼓励大中型企业依法向小微企业分包。
*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略) 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公告,7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备案。
鼓励*方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
(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案例标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鼓励*方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履约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四)*方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正式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不得收取或预留质量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县三里岗 (略)
地址:随县三里岗镇
联系方式:0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曾都区神农大道北侧商业A区101号(文峰湖岸新城正门口)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刚
电话:*
- 招标附件或中标结果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