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略) 教育局, (略) 酒钢三中太阳广场铺设火烧板改造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内容及要求:
工程内容: (略) 酒钢三中太阳广场铺设火烧板改造工程。施工地点: (略) 酒钢三中太阳广场。施工面积314m2,火烧板要求600*600mm,厚度25mm以上。地基铺设砂浆为斜坡式,最低处30mm,最高处80mm。广场为半径10m的圆形。
二、工程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本次招标所具有相关资质的建筑商。
2.本次工程*方(市酒钢三中)设有保留底价,各供应商报价如果高出业主保留底价的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方保留底价为*.00元。
3.本次工程所有工程设备及材料都由中标企业提供。安全责任由中标方全权负责。
4.工程施工时间按照*方提供时间表施工,不得私自施工。
5.公告时间: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6日。
6.招标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6日。
7.招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4年4月26日下午18:00前。
8.文件递交地点: (略) 酒钢三中三号教学楼109。
9.递交方式:直接送达。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项目参加报价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将按议标处理,只有一家将终止招标。
2.评标原则:由评标小组共同制定,以最优价法中标。
3.投标文件必须有具体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方案。
四、合同条款:
1.中标人在中标后按照本次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按照规定时间内交付完工。
3.付款条件:合同款由采购人支付,预留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
4.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条款付款。
5.本工程为审计项目,工程金额最终以审计金额为准。
五、项目异议处理:
各报名投标商如对本项目有异议,务必于 2024年4月26日17:00 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不提交或逾期未提交将视为对本项目无异议。
六、联系方式 (略) 酒钢三中总务处。
联系人:闫老师。联系电话:*
(略) 酒钢三中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