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略) 吉阳区临春社区居委会:
(略) 总体规划和项目建设需要,市政府以《 (略) 吉阳区临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17〕216号)等文件拟征收吉阳区临春社区居委会集体所有土地(SY2022-064号用地),现将拟征收的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于吉阳区内,用地面积为1.3676公顷(土地现状为:公路用地、灌木林地、旱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农村宅基地、乔木林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特殊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用地性质为城镇道路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 (略) 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途径以货币方式安置。
四、如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我区将在30天内举行听证会;如无异议,请出具确认意见。
特此告知。
(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