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略) (略) 拟对一批 (略) 二次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两年以上类似业绩,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货物要求
货物清单详见附件1。
(略) 人指定地点并安放到位,报价应包含运费、货物装卸费、税金等相关费用。
三、供应商须知
1.报名费:100元整( (略) 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2.履约保证金:中标商签订合同前交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经核验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
3.供货及付款: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货物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即日起至 * 日下午15:30时前,按照报价函格式报价(附件2),需提供企业介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密封(标明正副本),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 (略) 。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应是交货地安装调试后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 (略) 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 (略) 分。
四、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五、联系方法
单位: (略)
(略) :工 (略)
帐号: ***
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行政楼220室
联系人: (略) (略) 王与马晓晖
电话/传真: ***
(略)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