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监狱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监狱 | ||
行政区域 | 内蒙古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04日 15:43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爽 高英 田丰 | ||
总中标金额 | ¥13.*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监狱 | ||
采购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田丰 048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鸿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罕山东大街与五一北大路交汇处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荐 *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编号:HXZB2024-001-TP(招标文件编号:HXZB2024-001-TP)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监狱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扎赉特旗 (略)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乌塔其工人小区0565号
中标(成交)金额:1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扎赉特旗 (略) | 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 1、监院范围内所有化粪池、检查井、排污管线的吸污清洗疏通,监院内、武警部队、社区等地的生活垃圾清运。 2、监院内9座化粪池、183座检查井,每季度全面吸污清洗一次,罪犯伙房检查井、化粪池每个月清洗吸污一次,排污管线1515米,需及时清洗吸污保障畅通,如遇突发情况,按*方要求6小时处理完毕,未达到*方维修要求标准的,每次处罚2000元。 3、辅助工人二名负责吸污车操作、日常维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转,保证排污管线日常维护,遇有紧急情况立即进行抢修。 | 1、*方应具备为*方提供相关服务的资质,证件齐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垃圾清运所用车辆为封闭、压缩专用车辆,符合环保要求。配备服务必要的设备,专业技术力量,解决突发问题的能力。 2、*方应按*方要求及时清理垃圾,保证垃圾不堆积。倾倒后垃圾场地平整无杂物。 (略) 内垃圾倾倒路线整洁无杂物。 3、*方按要求将垃圾运送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扎赉特旗绿洁垃圾处理厂),不得随意倾倒,相关作业过程应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如因倾倒违反相关规定受到罚款由*方承担。 4、服务期限届满后*方尚未重新确定供应商的,*方服务期限届满后应按本合同继续服务至*方重新确定供应商为止。服务标准及价格确定办法与合同期内相同。 5、急修:应立即到位,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予以修复,除不能克服的特殊情况*方可以征得*方同意后延迟外,应在半个工作日内修复。 6、在承包期间,*方所有人员仅与*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方自行承担,以保证*方在*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7、如果*方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方须提前三个月向*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方须支付给*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二倍金额的赔偿金;如果*方在服务期内突然无理由终止合同,未提前三个月向*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方须支付给*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三倍金额赔偿金。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本章技术参数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爽 高英 田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 内工建协〔2022〕34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监狱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联系方式:田丰 04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鸿信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罕山东大街与五一北大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赵荐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荐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