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组织大连港长 (略) 葫芦山湾航道扩建一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评审。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以上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7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向大连长兴岛经济技 (略) (略) 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大连西中岛 (略) 。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大连港长 (略) 葫芦山湾航道扩建一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 (略) (略)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