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项目概况
黄泥丫安置点地 (略) 务川自治县丹砂街道 (略) 。该地块由地块一、地块二组成,其中地块一土地面积 6.3005 亩(4200.31平方米),地块二土地面积 3.3390 亩(2226.01平方米),总土地面积 9.6395亩(6426.32平方米),该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原用地类型为农用地和林地,地块1km范围内土地主要用于居住和农用地,此外,地块北侧约 3 (略) 建设有 (略) ,西北侧约947m建设有杨村加油站,西北侧约5 (略) 正在修建务川客运中心,东北侧约 577m 处正在修建车辆检测站。
二、结果分析和评价
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一直以来为农用地和林地,地块内和周边1公里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环境风险可接受,地块可按《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略)—2018)中一类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调查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