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依法受理了下列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的相关规定,现将申请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告知事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对以下申请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承办单位: (略) 江阳生态环境局
电话:0830-*
办公地址: (略) (略) 西路2 (略) 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C04
序 | 受理时间 | 申请单位 | 注册地址 | 法定 | 申请许可事项 | |
申请内容 | 种类和范围 | |||||
1 | 2023.12.19 | 泸州大山坪 (略) | (略) 江阳区江阳南路25号楼二楼 | 林爱华 | 延续许可证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