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8日-3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行政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 (略) 南区阿勒泰路33号地区生态环境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 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新疆喀拉 (略) 3#充填站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矿区原有占地范围内,不新增矿区外占地。行政区划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富蕴县管辖。北距喀拉通克乡政府 13km,东南距洪海尔村 9km,距自治区首 (略) 442km,西 (略) 220km。216 国道在项目区东侧经过(2km 处)。3#充填站中心地理坐标:北纬 46°45′2.88″、东经 89°41′56.25″。建设性质为改扩建。 | 新疆喀拉 (略) | 中科国恒(北京) (略) | 项目主要建设一座医疗废物暂存收集运转站(包含医疗废物收集运转站房和洗消中心),其中运转站房占地面积为500m2,洗消中心占地面积为500m2,共二层构筑物,故建筑面积为1000m2。 工程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8.6万元,占总投资的1.72%。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应尽可能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减少破坏植被。施工便道、材料堆放场等尽量利用荒地、闲地,道路施工的材料堆放等临时用地应依托工业场。严格落实《报告书》施工阶段的水土保持工作,及时植树种草进行同步绿化;对受破坏的植被及时进行恢复,防止水土流失,逐步改善生态环境。运营期由于堵管清理出的充填废料,地面部分须清运至充填站回用于充填,禁止随意排弃充填料。地下部分选择合适地点就地填埋,不出井处理;进行绿化形成隔离带,减少扬尘、噪声、水土流失等的影响程度,冶炼水淬渣暂存堆场存放在占地范围内,严禁占压外围土地。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依托矿区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地面设备清洗废水由排水沟排到沉淀池,利用吊泵将废水泵至充填搅拌槽回用于充填工艺,地下清洗管路用水连同充填体泌水,引流采用三通阀门及泌水管排出至采场工作面蓄水池,进一步排至地面水池回用。废水总量 6.86m3/d 均不外排。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定时对道路洒水抑尘,施工运输车辆行驶速度限制在 15km/h 以下。卸料时,应尽量降低高度,对散状物如沙子、石子堆场也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散状建材应设置简易材料棚,易扬尘物料应采用帆布或物料布覆盖。对有包装的建材应设置材料库堆放,避免露天堆放造成环境污染;道路施工中的材料堆放场地建议利用工业场地,并尽可能远离矿区办公生活区,以免影响居住环境。车辆行驶较多的临时性道路,须经常洒水,减少行驶中尘土飞扬。新建 2 座水泥仓均在仓顶设置布袋式除尘器,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1 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浓度限值,处理后粉尘经 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骨料堆场扬尘,采取堆场四周建设 4m 高防风抑尘网、冶炼渣防尘网遮盖、日常洒水等降尘措施,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对室外的搅拌机、起重机以及其他建筑施工设备,尽量避免多台设备同时运转,以减少噪声对敏感点的叠加影响;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 工作业时间,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特别是 22:00 后严禁高噪声设备施工,以免影响施工场地周围居民的休息;施工时应尽量减少强噪声源的使用数量,减轻对居民点环境噪声的影响,施工中应随时对机械噪声进行监控,超过限值必须调整施工强度,夜间应禁止施工,以确保居民点不受施工噪声干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相关设备采取了降噪措施;对控制室进行隔声降噪设计,为部分岗位操作人员配备个体防护用品,降低噪声的危害,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严禁随地丢弃,做到日产日清,收集后依托矿区生活区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现场废弃的建筑垃圾宜分类回收,施工中产生的碎砖、石、砼块、黄沙等建筑垃圾,应及时收集作为地基的填筑料。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为充填系统发生堵管事故时清除的充填料,本次改扩建后,充填堵管事故产生的充填料量大约为 4t/a。地面设备、管线的堵塞料浆清理出来运输到输料皮带上进入充填系统利用;井下巷道内的废料经矿车运到井下适当地点进行填埋等不出井处理;水泥仓顶除尘器收集粉尘 392.54t/a,全部下放水泥仓回用,不外排;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站内设置的垃圾桶,依托矿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本项目机械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约 0.4t/a,依托矿区专门贮存废机油的危废暂存间进行贮存处置。废弃除尘布袋产生量约 2.4kg/a,收集后,送至富蕴县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须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略) 二牧场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 收贮库房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略) 二牧场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收贮库房项目 (略) 二牧场内,地理坐标为:E87 度 53 分 17.178 秒,N 47 度 25 分 1.103 秒。建设性质为新建。 | 新疆 (略) | 新疆润锦 (略) | 项目建筑面积为3784.62m2;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 84.98m2,主要用于值班、资料存档、食宿等。三间全封闭收贮库建筑面积699.64m2,地面重点防渗、防腐,1 号收贮库为废铅蓄电池贮存区(1#),设置耐酸耐腐蚀专用贮存 PVC 容器收集,面积 155.29m2;2 号收贮库为废矿物油贮存区(2#),面积323.07m2,设置3个50m3废矿物油罐,并配套建设油罐围堰、截流、导流槽、应急池等,3 号收贮库为其它危险废物贮存区,分别设置 3#农药废物贮存区,面积 12m2;4#有机树脂类废物贮存区,建筑面积 12m2;5#染料、涂料废物贮存区,建筑面积16m2;6#含汞废物贮存区,面积 16m2;7#HW49 其他废物贮存区,建筑面积 36m2。3#-7#贮存区设隔断隔离,设置强制通风排气扇。新建 10m3 化粪池。 项目危险废物最大收集和转运规模为 15000t/a,其中废铅蓄电池最大周转量为 10000t/a,废矿物油最大周转量为 4500t/a,其它危险废物最大周转量为500t/a。危险废物最大暂存量为 458.65t,最大暂存周期 180d。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结束开展绿化恢复工作。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排入防渗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排入10m3防渗化粪池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三级标准限值后,定期清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各项防渗措施。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降尘,物料堆放及运输密闭;储油罐区设置负压收集系统,非*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及限值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安装工业排气扇并加强通风,硫酸雾、非*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置软连接、厂房隔声、加强管理维护等措施降噪,项目区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二牧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含油毡布、废含油手套、废旧劳保用品及废活性炭分类集中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
阿勒泰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 (略) 阿苇滩镇宝源街 68 号。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47 度 43 分 26.841 秒,东经: 88 度 5 分 24.624 秒。建设性质为新建。 | (略) 农业农村局 | 乌鲁木齐天辰 (略) | 新建检测中心 1 座,建筑面积 3248.87 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 554.05 平方米、检测室(含种质资源库)956.33 平方米、农产品分子鉴定平台 1259.36平方米和配套设施 479.18 平方米。新建玻璃温室大棚,建筑面积 1057.38 平方米,计划购置实验室检测设备 214 台(套)、数字化种质资源平台系统软件 1套,公用工程设备 6 台(套)。 本项目总投资4883.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5万元,占总投资的0.73%。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面积,减少临时占地。优化施工工期及开工时间。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建筑,恢复临时占地现有的使用功能,尽快进行生态修复,将道路等临时占地范围进行平整。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建设施工区域设置 1.8 米以上围挡;运输及堆放砂石料、建筑材料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时必须加盖篷布;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和管理,对使用燃油的施工机械设备配备尾气净化装置。对施工场地、道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大风天气禁止施工作业;施工期间的弃土就地平整,若超过一周应覆盖尘布、防尘网。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机械尾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运营期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风机,并配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将少量的挥发性气体收集后(收集效率 90%,活性炭吸附效率 80%),通过通风管道输送到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实验室设置通风措施,加强实验室的内通风,项目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 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 1 小时平均浓度值≤6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施工场地设隔油沉淀池,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将隔油沉淀池拆除并恢复施工迹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周围村庄民宅现有的污水收集设施处理。运营期实验废液应分类收集至项目区废液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清洗废水主要为酸碱废水、有机废水分别集中后,由检测室将其相互中和至中性后,排入下水管网; 含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有毒废液(渣)由检测室进行化学处理,采用专用废液桶收集后,交业务室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浓排水主要污染物为全盐和生活污 (略) 政下水管网,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与隔声装置;固定强噪声源加装隔音罩,禁止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通过采取各项措施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使用隔振垫、阻尼部件等减振措施;空调风机基础减振、加装隔声罩;通过各项措施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建筑垃圾、施工前地表清除的弃土石方收集后拉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填埋地点填埋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后定期集中就近运往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运营期对实验一般固废经过消毒、灭菌等其他无害化处理后可作为生活固废,经项目区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分类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定期回收,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项目实验期间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由专用容器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与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技术要求执行。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