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拟建的“博州精河水电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等2项工程-博州精河水电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拟征占用精河县托里镇冬都金村天然牧草地0.2250公顷(折合3.3750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草规〔2020〕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博州精河水电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等2项工程-博州精河水电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二、建设项目批准单位及文号: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博州发展改革委关于博州精河水电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等2项工程核准的批复》(博州发改行政〔2023〕456号);
三、拟长期使用草原单位:精河县托里镇冬都金村;
四、该项目拟长期使用精河县天然牧草地0.2250公顷(折合3.3750亩)。
我单位拟对该项目征占用草原进行公示,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草原权属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9日期间向我单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陶尔根 联系电话:0909-*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我单位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上报。
精河县草原监理所
2024年3月25日
审核人: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