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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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4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岑巩县龙田镇军屯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作出如下澄清: 1、招标公告2.6 招标范围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实施性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与评分办法前附表2.2.4(1)设计方案(3)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进度计划不一致。现对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实施性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修改为:初步设计至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3:第5点、招标代理费: (略) 住建厅(黔价房【2011】69号文件)标准计算,并按照概算批复费用下浮25%作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在发放中标通知前,由中标单位支付,以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等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修改为:招标代理费: (略) 住建厅(黔价房【2011】69号文件)标准计算,并按照概算批复费用下浮20%作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在发放中标通知前,由招标单位支付,以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等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修改为: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