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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铝职工食堂禽肉类采购项目项目
平果铝职工食堂禽肉类采购项目项目
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
平果铝职工食堂禽肉类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XZLJL-ZB-#),该项目于2024年12月6日进行询价方式
采购,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根据询价小组提交的书面评审报告,现将评审结
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果铝职工食堂禽肉类采购项目项目
二、项目编号:GXZLJL-ZB-#
三、三、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方式采购
四、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3日
五、评审结果:
次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信用代码
交货期
不含税响应总价
(元)
项目负责人
(证号)
赵善阳
4X0XXX19XX10XX16XX
#.00
(略) 城北宏耀百汇
(略)
#MA5PMK118J
按买方要求时间到货
1
2
广西平果安品蔬菜粮
(略)
#MA5N5X6U8K
按买方要求时间到货
黄芝烨
4X2XXX19XX02XX00XX
#.00
六、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后勤服务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76-#
电子邮件:*@*ttp://**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 (略)
地址: (略) 平果 (略) 10栋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76-#
电子邮箱:*@*ttp://**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 (略) 。
投诉联系方式:监督电话0776-#,
邮箱:*@*ttp://**。
八、质疑:
供应商如认为公示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 (略) 或广西中铝 (略) 提出质疑。质疑应当有质疑人的联系方式、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质疑(异议)提出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1.存在下列质疑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接收:(1)在成交候选人公告期结束后提出的;(2)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
1/2
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的,质疑方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4)质疑方不是所质疑招标投标活动
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5)未按质疑要求编制和签署的质疑书。
2. 质疑提出方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3. 质疑方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
疑方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投诉
(略) 或广西中铝 (略) 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
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个工作日内书 (略) 综合部投诉。投诉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
定进行投诉,如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2024年12月10日
广西中铝 (略)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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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信用代码 | 交货期 | 项目负责人(证号) | 不含税响应总价(元) |
1 | (略) 城北宏耀 (略) | #MA5PMK118J | 按买方要求时间到货 | 赵善阳4X0XXX19XX10XX16XX | #.00 |
2 | 广西平果安品 (略) | #MA5N5X6U8K | 按买方要求时间到货 | 黄芝烨4X2XXX19XX02XX00XX | #.00 |
平果铝职工食堂禽肉类采购项目项目
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
平果铝职工食堂禽肉类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XZLJL-ZB-#),该项目于2024年12月6日进行询价方式
采购,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根据询价小组提交的书面评审报告,现将评审结
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果铝职工食堂禽肉类采购项目项目
二、项目编号:GXZLJL-ZB-#
三、三、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方式采购
四、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3日
五、评审结果:
次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信用代码
交货期
不含税响应总价
(元)
项目负责人
(证号)
赵善阳
4X0XXX19XX10XX16XX
#.00
(略) 城北宏耀百汇
(略)
#MA5PMK118J
按买方要求时间到货
1
2
广西平果安品蔬菜粮
(略)
#MA5N5X6U8K
按买方要求时间到货
黄芝烨
4X2XXX19XX02XX00XX
#.00
六、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后勤服务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76-#
电子邮件:*@*ttp://**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 (略)
地址: (略) 平果 (略) 10栋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76-#
电子邮箱:*@*ttp://**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 (略) 。
投诉联系方式:监督电话0776-#,
邮箱:*@*ttp://**。
八、质疑:
供应商如认为公示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 (略) 或广西中铝 (略) 提出质疑。质疑应当有质疑人的联系方式、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质疑(异议)提出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1.存在下列质疑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接收:(1)在成交候选人公告期结束后提出的;(2)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
1/2
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的,质疑方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4)质疑方不是所质疑招标投标活动
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5)未按质疑要求编制和签署的质疑书。
2. 质疑提出方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3. 质疑方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
疑方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投诉
(略) 或广西中铝 (略) 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
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个工作日内书 (略) 综合部投诉。投诉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
定进行投诉,如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2024年12月10日
广西中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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