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发来《关于上报 (略)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以及南宁项目策划 (略) 组织专家对《 (略)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议书》进行评审后形成的《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关于知识产权的工作要求,为提供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提高知识产权工作信息化水平,原则同意 (略)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403-*-04-04-*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建设规模
1.本项目主要面向新能源和新材料需要申请专利的企业,满足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信息化建设规范和要求。项目正式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实地验收 (略) 范围内的企业。系统首年数据存储量约为1.56T。
2.网络带宽, (略) 100MB/s,国知局专线2MSDH专线。
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预定级为第二级,密码应用方案满足第二级要求。
(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化基础设备设施建设、 (略)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信 (略) 开发部署和系统集成三部分。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954.*元,其中工程费用89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元,预备费9.*元。
六、资金来源:2024年部门预算解决。
七、下一阶段需要补充完善的工作
(一)加强调研,充分利用和整合现状信息化系统,合理控制投资。
(二)软件开发与成品购置软硬件应与信创适配,需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
八、请在下一阶段优化设计,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和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投资概算编制工作,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投资概算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