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信息工程学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信息工程学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响应表部分内容有更正,详见更正后的磋商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4年10月28日16时30分;
3、响应文件提交开启时间更正为2024年11月7日09点00分。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1日 15时4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加密备份文件采用线上递交(*@*63.com)或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两种方式,供应商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磋商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 (略) 络电子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信息工程学校
地 址: (略) (略) (略) 9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资晟达(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1-11号(锦州银行南侧)二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