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简化流程,树牢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实行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管理,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重服务开展方作承诺、办件简审批、过程重监管、失信有惩戒”的项目监管框架和服务模式,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二是压缩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推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理时限承诺制,将水土保持报告书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7个工作日,水土保持报告表实行即来即办,极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三是强化监管,严查违规行为。联合局水务执法大队,通过遥感监控、书面检查、定期巡查等方式,及时精准发现认定并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50余次,对生产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是公开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进展,及时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在区政务服务网、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等平台进行公示公开,让群众获得第一手资料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