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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数智经济产业园土方消纳项目,项目业主为闽侯县南港振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闽侯县南通镇。
2.2工程规模:占地面积171.52亩,回填土方量暂估*.13立方米,以实际回填土方量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标方需对现场进行清表,根据作业要求提供施工机械、联系土方回填,直至土方平整完毕。中标方自行联系土源,自行运至回填现场,完成面标高,并平整。回填土为三类土。(淤泥土、地铁渣土(烂泥)不得回填,回填土质由* (略) 把关,不合格土质不得回填,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回填土质的风险。中标人回填不合格土质的,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全部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立即解除合同)。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不可抗力除外)。
2.5最低限价(即最低投标限价,下同):本工程须向招标人交付不低于20元/立方米作为承包价(其中20元/立方米为基础设施管理养护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投标人应派出安全员1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且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投标人其余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2日起至2024年0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 (略) 台江区鳌峰 (略) 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福州 (略) 】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 (略) 台江区鳌峰 (略) 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福州 (略) 】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采用最高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具体缴交办法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09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递交地点:福州 (略) ( (略) 台江区鳌峰 (略) 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开标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注:委托代理人系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的证明材料。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http://**#/home)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南港振 (略)
地 址: (略) 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
电 话:0591-*
联系人:赖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鳌峰 (略) 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
电 话:0591-*、*
联系人:池万文、林莹、郑冰晶、林韬、高艳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