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利辛县水务局 ;
二、采购人地址:利辛县城关镇光明路与永兴路交口;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
四、采购项目名称:利辛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选择并测算分析县级样点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县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编制县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年度报告。
六采购预算金额:*;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并按时报送2017年系数成果的通知》(办农水函【2018】14号)的要求。
(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是衡量农田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及用水效率的重要指标,已纳入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考核范畴。 (略) (略) 政府相关文件要求,2018年11月底前须分 (略) 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报告,并报送相关部门审核。由于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且存在一定技术难度。鉴于上述原因,采购人拟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合肥铭徽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蜀山新村48幢403室;
九公示期限: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1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利辛县水务局(采购人)反映,同时抄送利辛县财政局(0558-*)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558-*)。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