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林岳地块开发项目经理部
挤塑板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挤塑板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挤塑板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林岳地块开发项 (略) 南海区林岳大道以南、广珠西线以东地块,位于佛山轨道交通2号线林岳车辆段第二层盖体上面。上盖区以高层住宅建筑为主,总建筑面积达到44.93万m2,高层住宅建筑层数为盖上33层,建筑高度99.85m(指盖上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点高度)。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商品:见附表1《物资需求一览表》,数量为暂定量。
2.2.2 本次招标的挤塑板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最新标准的规范要求及品牌要求。
2.2.3本次招标挤塑板的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商品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物资、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供应商;
(6)其他条件。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商品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正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使用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至少3份,与 (略) 及中交 (略) 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
(5)履约信用要求:近几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7)准入资质:投标人须为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供应商供应的货必须符合业主的要求。
4.报名确认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10时00分至**日10时00分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报名确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日10时00分至**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发售时间截止前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 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完成报价的录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签字盖章版的PDF格式投标文件扫描件,递交时间为上传成功时间。
6.2 逾期未上传或未全部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招标项目将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开标,网上上传附件的投标文件报价和内容应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网上报价为准。
6.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同等条件下报价低者优先考虑。
6.5投标文件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7.开标时间
网上开标时间:**日上午 10:00时(北京时间)星期三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