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山西恒源汇 (略) 大宁县#方煤层气综合利用应急调峰项目等三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 (略) ( (略) 锣鼓 (略) 北沿300米) 邮编:#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临行审函〔2024〕418号 | |
2 | 关于 (略) 扩建3号58MW高温热水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 临行审函〔2024〕420号 |
3 | 临行审函〔2024〕4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