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港口区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审核港口区企沙镇坳顶村2林班被擅自改变用途林地森林植被原地恢复项目》(港区自然资函〔2024〕7号)及相关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港口区森林生态环境,恢复该地块林地生产条件,原则同意港口区企沙镇坳顶村2林班被擅自改变用途林地森林植被原地恢复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代码:2403-*-04-05-*
三、项目建设地址: (略) 港口区企沙镇板寮村、坳顶村、北港村、虾箩村,王府街道公车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恢复林地面积共10.0965公顷。通过回填表土、垃圾清理、石块清理、土地平整、洼地填土、苗木种植等方式,对森林植被。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8.*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61.*元,工程前期工作费用为6.*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 (略) 县项目资金。
请据此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广西投资 (略) 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港口区纪委监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收信地址:港口 (略) 88号港口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
(略)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7日
公开方式:此件主动公开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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