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略)SH(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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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信达 (略) (略)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087%)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能 (略) 西北电力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能 (略) (略) |
转让比例 | 0.01 |
挂牌价格 | 81.(略)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01-06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略)元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转让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3.信息披露期满:(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转让标的,并按照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 (略) 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 (略) 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联交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相关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同意上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