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水桑植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一期)续建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水桑植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一期)续建项目已由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桑发改审批[2022]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桑植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桑植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 (略) 。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澧水桑植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一期)续建项目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澧水桑植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一期)续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澧水桑植县城区。
2.3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澧水桑植县城区高家坪保护圈、主城区保护圈堤防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等,总投资约9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水利水电工程 ;
(2)招标范围和内容:
(2.1)设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①勘察;②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等;③采购:包括所有专业设施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④施工: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2.2)施工范围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澧水桑植县城区高家坪保护圈、主城区保护圈堤防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等,具体以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130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15 日历天,施工工期 115 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
(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勘察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要求。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的标准。
(4)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其他要求: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 (略) 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资质条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设计资质条件: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或者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5年内(指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工结构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3.10 依据《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 (略) 场监管平台黑 (略) (略) 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略) 人民 (略) 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88/tpbidder/memberLogin?uri=/memberframe/FrameAll&)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 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8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88/tpbidder/memberLogin?uri=/memberframe/FrameAll&)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88/tpbidder/memberLogin?uri=/memberframe/FrameAll&)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设置网上开标席位/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桑植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 。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桑植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桑植县澧源镇长征路居委会大桥路57号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略) 武陵源区军地坪办事处未央路213号4栋401房
联 系 人: 汤先生 李女士
电 话: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