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无
说明:
(1)供应商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提供供应商查询无被禁止投标的记录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 (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21】16号文)和《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湘财购【2022】17号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七、公告期限
八、询问及质疑
九、投标说明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