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杜环行〔2023〕27号
关于安徽相龙全屋 (略) 相龙
全屋智能家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相龙全屋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相龙全屋智能家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杜集区高岳街道双楼村,占地面积约18亩。建设全屋智能家居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0套全屋智能家居(衣柜系列、橱柜系列、酒柜系列等)的能力。本项目已经杜集区发改委备案(杜发改备〔2023〕5号),备案代码:2302-*-04-01-*。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38%。项目选址符合高岳街道总体规划。
二、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内经常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会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经杨河路污水管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龙湖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龙河。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雕刻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率90%)+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 (略)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表1标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开料、打孔和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率90%)+布袋除尘器(TA002)的处理后, (略)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表1标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封边、覆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 (略)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表1标准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的相关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排 (略)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表2标准;厂界外无组织废气采用车间密闭等措施,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 (略)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13)表3标准要求。
同时,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颗粒物:0.1029吨/年,VOCS:0.0092吨/年)。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项目区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5、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废弃物的环境管理。项目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集尘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胶桶、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化粪池、隔油池、危废暂存间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工作,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建设135m3的事故应急池.
8、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四、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且须取得排污许可后方可排放污染物。项目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岳街道环保站负责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3年9月1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岳街道环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