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龙浔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龙浔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调整德化县凤曙小区安置地工程—配套设施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报告》(德龙政函〔2022〕49号)及附件收悉。鉴于工程项目增加了小区电力配套和排水涵洞工程等,投资额增幅较大,经有关专家进行评估,且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暨概算,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化县凤曙小区安置地工程—配套设施。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龙浔镇*墘村凤曙山。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39平方米,建设小区道路、小区电力配套工程、排水涵洞工程、室外停车场、挡土墙及室外综合管网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8888.5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519.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60.05万元、基本预备费251.37万元、建设贷款利息258.0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项目编码:2017-*-47-01-*。
六、建设期限:2年。
七、建设单位:德化 (略) 。
八、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 (略) 编制的《德化县凤曙小区安置地工程—配套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暨概算书》文本。
原批文《关于德化县凤曙小区安置地工程—配套设施初步设
计暨概算的复函》(德发改审〔2018〕204)作废。
请据此复函抓紧落实项目资金等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7日
抄送:县政府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林业局、统计局,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