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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略) 电子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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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东省西江航道事务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西江航道事务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编号
服务描述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数量
控制单价
控制单价
(元)(元)
计计
量量
单单
位位
1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4月
*方因封开西江大
桥18#主墩防撞浮
箱损害赔偿纠纷一
案,委托*方为其
提供法律服务,经
双方协商一致,订
立下列条款,以共
同遵守: 一、*方
委托*方提供下列
法律服务:1、法律
咨询;2、草拟和整
理各类诉讼材料;
3、协助立案; 4、
协助申请财产保全
或证据保全;5、参
加庭审;6、参与调
解或和解。 二、*
方接受*方的委
托,根据*方的要
求,*方依法指派
律师为*方提供上
述法律服务;若*
方指派的律师因故
不能代理的,*方
同意*方可另行指
派其他律师接替办
理;案件/事项办理
过程中,*方可指
派实习律师、律师
助理或者辅助人员
协助主办律师完成
委托事项。
1
110,000 1
商务需求
商务需求
编号编号
需求内容
需求内容
1
2
*方委托*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应当支付办案费用及律师服务费。办案费用(委托费用):即委托事
项办理过程中涉及的、除律师费以外的所有办案费用。律师费(代理费):即*方接受委托办理案件/事
务,须向*方收取的报酬。
办案费用(委托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快递费、财产(证据)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鉴定
费、评估费、公证费、行政税费、差旅费、查档(调查)费、审计费、交通费、路桥费、燃油费、食宿
费、资料复印费、通讯费、翻译费、专家论证费、以及征得*方同意后支付的其他费用、*方律师为*方
利益而代为支付的合理费用;若*方已代*方垫付的,*方应当及时返还费用给*方;若*方拒绝支付或
逾期支付委托费用的,所造成的不利后果全部由*方承担。
-第1页-
*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约定方式向*方交纳律师费¥ * 元(大写: ***万零仟零佰零*零
元),差旅费用由*方承担;若有其他办案费用则由*方直接支付给有关部门。律师费的特别约定:*方
以涉案金额31 (略) 提起诉讼,律师费按一审判决文书判决的赔偿金额具体折算支付(律师费按一
审判决文书判决的赔偿金额,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价〔2006〕298号)中规定的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计算办法确定律师费)
如出现二审诉讼,二审诉讼*方减半收取律师费,律师费收取标准按一审判决认定的赔偿金额计算。如案
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出具前,案件和解结案的,*方减半收取律师费。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方代为申
请执行,执行阶段不加收律师费。律师费支付时间为*方收到第一笔赔偿款项(赔偿款项金额可以足额支
付律师费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律师费。
*方逾期交付律师费或者办案费用,或者无故单方解除、终止合同的,*方有权终止辩护或代理,所收费
用不予退回,*方仍可要求*方继续支付应交而未交的费用;*方逾期支付费用的,须按欠款总额以每日
万分之五向*方支付违约金。如*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的,所收律师费全部退回给*方。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收到一审判决或裁定之日止(一审生效后,*方代为申请强制执行;
如发生二审,继续由*方代理)。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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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3月27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方因封开西江大桥18#主墩防撞浮箱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委托*方提供下列法律服务:1、法律咨询;2、草拟和整
理各类诉讼材料; 3、协助立案; 4、协助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5、参加庭审;6、参与调解或和解。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梁志坚 0758-*
采购单位:广东省西江航道事务中心
2024年03月27日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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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1 | 人员要求:2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4月 | *方因封开西江大桥18#主墩防撞浮箱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委托*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方委托*方提供下列法律服务:1、法律咨询;2、草拟和整理各类诉讼材料;3、协助立案; 4、协助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5、参加庭审;6、参与调解或和解。 二、*方接受*方的委托,根据*方的要求,*方依法指派律师为*方提供上述法律服务;若*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不能代理的,*方同意*方可另行指派其他律师接替办理;案件/事项办理过程中,*方可指派实习律师、律师助理或者辅助人员协助主办律师完成委托事项。 | 1 | 110,000 | 1 |
3 | *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约定方式向*方交纳律师费¥ 10 元(大写: ***万零仟零佰零*零元),差旅费用由*方承担;若有其他办案费用则由*方直接支付给有关部门。律师费的特别约定:*方以涉案金额31 (略) 提起诉讼,律师费按一审判决文书判决的赔偿金额具体折算支付(律师费按一审判决文书判决的赔偿金额,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价〔206〕298号)中规定的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计算办法确定律师费) |
4 | 如出现二审诉讼,二审诉讼*方减半收取律师费,律师费收取标准按一审判决认定的赔偿金额计算。如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出具前,案件和解结案的,*方减半收取律师费。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方代为申请执行,执行阶段不加收律师费。律师费支付时间为*方收到第一笔赔偿款项(赔偿款项金额可以足额支付律师费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律师费。 |
5 | *方逾期交付律师费或者办案费用,或者无故单方解除、终止合同的,*方有权终止辩护或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回,*方仍可要求*方继续支付应交而未交的费用;*方逾期支付费用的,须按欠款总额以每日万分之五向*方支付违约金。如*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的,所收律师费全部退回给*方。 |
6 |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收到一审判决或裁定之日止(一审生效后,*方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如发生二审,继续由*方代理)。 |
广 (略) 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东省西江航道事务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西江航道事务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编号
服务描述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数量
控制单价
控制单价
(元)(元)
计计
量量
单单
位位
1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4月
*方因封开西江大
桥18#主墩防撞浮
箱损害赔偿纠纷一
案,委托*方为其
提供法律服务,经
双方协商一致,订
立下列条款,以共
同遵守: 一、*方
委托*方提供下列
法律服务:1、法律
咨询;2、草拟和整
理各类诉讼材料;
3、协助立案; 4、
协助申请财产保全
或证据保全;5、参
加庭审;6、参与调
解或和解。 二、*
方接受*方的委
托,根据*方的要
求,*方依法指派
律师为*方提供上
述法律服务;若*
方指派的律师因故
不能代理的,*方
同意*方可另行指
派其他律师接替办
理;案件/事项办理
过程中,*方可指
派实习律师、律师
助理或者辅助人员
协助主办律师完成
委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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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0 1
商务需求
商务需求
编号编号
需求内容
需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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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委托*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应当支付办案费用及律师服务费。办案费用(委托费用):即委托事
项办理过程中涉及的、除律师费以外的所有办案费用。律师费(代理费):即*方接受委托办理案件/事
务,须向*方收取的报酬。
办案费用(委托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快递费、财产(证据)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鉴定
费、评估费、公证费、行政税费、差旅费、查档(调查)费、审计费、交通费、路桥费、燃油费、食宿
费、资料复印费、通讯费、翻译费、专家论证费、以及征得*方同意后支付的其他费用、*方律师为*方
利益而代为支付的合理费用;若*方已代*方垫付的,*方应当及时返还费用给*方;若*方拒绝支付或
逾期支付委托费用的,所造成的不利后果全部由*方承担。
-第1页-
*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约定方式向*方交纳律师费¥ * 元(大写: ***万零仟零佰零*零
元),差旅费用由*方承担;若有其他办案费用则由*方直接支付给有关部门。律师费的特别约定:*方
以涉案金额31 (略) 提起诉讼,律师费按一审判决文书判决的赔偿金额具体折算支付(律师费按一
审判决文书判决的赔偿金额,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价〔2006〕298号)中规定的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计算办法确定律师费)
如出现二审诉讼,二审诉讼*方减半收取律师费,律师费收取标准按一审判决认定的赔偿金额计算。如案
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出具前,案件和解结案的,*方减半收取律师费。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方代为申
请执行,执行阶段不加收律师费。律师费支付时间为*方收到第一笔赔偿款项(赔偿款项金额可以足额支
付律师费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律师费。
*方逾期交付律师费或者办案费用,或者无故单方解除、终止合同的,*方有权终止辩护或代理,所收费
用不予退回,*方仍可要求*方继续支付应交而未交的费用;*方逾期支付费用的,须按欠款总额以每日
万分之五向*方支付违约金。如*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的,所收律师费全部退回给*方。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收到一审判决或裁定之日止(一审生效后,*方代为申请强制执行;
如发生二审,继续由*方代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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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3月27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方因封开西江大桥18#主墩防撞浮箱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委托*方提供下列法律服务:1、法律咨询;2、草拟和整
理各类诉讼材料; 3、协助立案; 4、协助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5、参加庭审;6、参与调解或和解。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梁志坚 0758-*
采购单位:广东省西江航道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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