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教育局校车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0CG2023FW115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繁昌区教育局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第三章 合同条款前附表中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本项目自运营期开始之日起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末根据实际运营校车数量支付服务费,第一季度末支付至年服务费的25%,第二季度末支付至年服务费的50%,第三季度末支付至年服务费的75%,第四季度末支付至年服务费的100%。”
现更正为:本项目自运营期开始之日起按季度支付,第一季度末支付至年服务费的25%,第二季度末支付至年服务费的50%,第三季度末支付至年服务费的75%,第四季度末支付至年服务费的100%。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繁昌区教育局
地址: (略) 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2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繁昌区繁阳镇繁瑞星城东区门面房D1-4
联系方式:0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雅文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