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5月20日我局受理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5月24日前向我局提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洪 (略) 2024年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项目 | (略) 洪雅县洪 (略) 61号洪 (略) 内 | 洪 (略) | 四川瑜仁嘉 (略) | 2024年5月20日 |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 (略) 投资促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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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 (略) 2024年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
注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