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秦雍城遗址2023年考古勘探劳务协作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HXCT-455
项目名称:秦雍城遗址2023年考古勘探劳务协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秦雍城遗址2023年考古勘探劳务协作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秦雍城遗址2023年考古勘探劳务协作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应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具体参见“响应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1-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自2022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自2022年6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供应商应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具体参见“响应文件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1)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5)《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17)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应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具体参见“响应文件格式”;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社保缴纳证明:自2022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6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9)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供应商应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具体参见“响应文件格式”;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八)注意事项
1、各投标人应根据“ (略) 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 (略) (略) 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U盘*份)。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递交。
3、线下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线下纸质文件递交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长安区郭杜街办周家庄村南文苑南路东
联系方式:02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夏城投qq经办账户
电话:029-*、*
华夏 (略)
2023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