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经我委调查、核实,拟对高飞在一起东关大桥救人事件中表现突出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现予以公示。
高飞,男,1985年6月19日生,户籍地 (略) 街道;
主要事迹:2024年7月18日下午14时许, (略) 街道居民高飞 (略) 过东关大桥时,发现一名身穿黑色衣服体形偏胖的中年女性站在大桥护栏外并缓慢向桥中间移动,随时有生命危险, (略) 人正在进行劝说。高飞先慢慢靠近该中年女子,然后将自己的东西放在地上,随后紧紧跟随瞅准时机抓住该女子的胳膊往回拉,由于该女子情绪激动,有挣扎反抗行为,高飞迅速 (略) 人帮助,最 (略) 人的协助下将该女子拉回到人行道上,前后历时3分钟左右,当看到民警赶到后,高飞默默离开现场。
本次公示自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止,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对公示人及事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反映,联系人:冯元,联系电话:0911-#、0911-#,地址: (略) 531办公室。
(略) (略) 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