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拍卖公告
(略) 将于2022年11月29日10时起至2022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闵行区莘庄镇263街坊3/1丘、277街坊5/4 丘、 277街坊5/5丘、277街坊5/6丘、277街坊5/7丘、277街坊5/8丘国有商办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附属在建工程,其中已预售的12套办公单元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本次拍卖的在建工程建筑面积为*.81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为*.81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为*.55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为833.61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84平方米。【扣除预售的12套办公单元部分(建筑面积共计6786.8平方米及相应土地使用权,详见附件《已售房源清单》】。
财产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所有权及附属设施设备、室内固定装修装饰。
说明:
1、土地登记信息(根据《 (略)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
土地宗地号 | 宗地(丘)面积 | 房地产权证号 |
闵行区莘庄镇263街坊3/1丘 | *.9平方米 | 沪(2020)闵字不动产权第*号 |
闵行区莘庄镇277街坊5/4丘 | 1067.7平方米 | 沪(2020)闵字不动产权第*号 |
闵行区莘庄镇277街坊5/5丘 | 1125.5平方米 | 沪(2020)闵字不动产权第*号 |
闵行区莘庄镇277街坊5/6丘 | 1125.9平方米 | 沪(2020)闵字不动产权第*号 |
闵行区莘庄镇277街坊5/7丘 | *.3平方米 | 沪(2020)闵字不动产权第*号 |
闵行区莘庄镇277街坊5/8丘 | *.2平方米 | 沪(2020)闵字不动产权第*号 |
合计 | *.5平方米 | |
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办;权利人:保华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权证核准日期:2020年1月19日;土地使用期限:商业,2016年10月13日至2056年10月12日;办公,2016年10月13日至2066年10月12日。 |
2、相关信息请买受人自行向拍卖辅助机构了解土地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营性用地)》合同编号:沪闵规土(2016)出让合同第40号(1.0版) (略) 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文件闵规土建(2016)63号《关于核定闵行区莘庄镇MHPO-0201单元18A-01A-1A、18A-01A-2A、18A-01A-2B地块、14A-11A、14A-12A、14A-13A(原MHC*单元)招拍挂出让规划设计要求的复函》
3、土地基本情况:
1)四至: (略) , (略) , (略) ,北临春申湖用地红线;
2)土地形状:基本呈L形;
3)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达到“七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污水、通燃气);
4)土地使用期限;商业,2016年10月13日至2056年10月12日;办公,2016年10月13日至2066年10月12日。
5)规划条件:符合区域规划。
4、拍卖标的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证明》,上述文件和项目设计图等均有复印件,详情请竞买人至拍卖辅助机构查阅。
5、根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复印件)记载房屋状况信息如下:
1)1幢、2幢楼及对应地下车库合计建筑面积:*.41平方米;
2)3幢、5幢楼及对应地下车库合计建筑面积:*.43平方米;
3)6幢、7幢、8幢楼、开闭所及对应地下车库合计建筑面积:*.51平方米;
4)9幢楼合计建筑面积:1703.1平方米;
5)10幢楼合计建筑面积:1766.58平方米;
6)11幢楼合计建筑面积:1766.58平方米。
上述建筑面积总计*.61平方米,扣除已预售建筑面积共计6786.8平方米,拍卖范围内在建工程建筑面积为*.81平方米。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评估报告内汇总表。
6、施工进度:(摘自上海大 (略) 编号【大雄房估法FSQ*号】评估报告)
1)工程形象进度: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地下工程部分全部完工;1号楼、2号楼、3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地上工程部分全部结构封顶待安装玻璃幕墙,电气工程总体平均完成25%,给排水工程平均完成20%,消防工程平均完成70%。9号楼、10号楼、11号楼已全部工程竣工;
2)建筑外观:估价对象在建工程建筑物主楼外立面尚未开工建设,规划釆用石材幕墙、玻璃幕墙等材料;
3)竣工日期及新旧程度:估价对象施工中尚未竣工,在建工程保养较好。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继续承担《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营性用地)》合同编号:沪闵规土(2016)出让合同第40号(1.0版)、 (略) 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文件闵规土建(2016)63号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继续履行在建工程的续建义务,包括已对外预售的12套房产的续建,配合办理上述房产小产证。
评估价:*万元。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2年11月29日10时起至2022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1月25日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2年12月10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行: (略) 支行,账户:*6068), (略) 递交缴款凭证。逾期未支付,本院予以重新拍卖,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该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依法强制执行。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未明确缴费义务的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2年11月25日16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2022年11月25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
咨询电话:*、021-*( (略) )。
联系地址: (略) 静安 (略) 178号2号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
(略)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