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中缅230千伏联网项目(国内段)核准的请示》(瑞发改字〔2023〕12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经研究,现就南方电网 (略) 中缅230千伏联网项目(国内段)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缓解缅甸掸邦北部地区供电紧张现状及提高供电可靠性,进一步加强与缅甸电力互联互通,拓 (略) 场,带动装备制造业、施工企业走出去,为未来云南接纳缅甸电力创造条件。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则同意建设中缅230千伏联网项目(国内段)。。
二、项目名称:中缅230千伏联网项目(国内段)。
三、项目业主:南方电网 (略) 。
四、建设地点: (略) 。
五、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不公开)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不公开)
七、本工程已经德宏州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项目业主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项目业主要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办理净空审核,并将净空审核意见报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业主要依法依规办理林地、土地、环境评价、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压覆矿产等项目支持性文件,项目严禁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项目须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建设条件后才能开工建设。
八、该项目已取得所需支持性文件
(一)中国 (略) 《关于中缅230千伏联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方电网规划〔2023〕63号)
(二)《 (略) 人民政府关于中缅联网项目沿线收资及取得路径协议的复函》(瑞政复〔2023〕83号)
(三)《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中缅230千伏联网项目(国内段)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德自然资函〔2023〕59号)
(四)中共德宏州委政法委员会《德宏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情况回执单》(2023第13号)
九、相关要求
(一)项目的安装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重要材料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其他未达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限额,请项目业主单位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 (略) 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二)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三)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略) 发展和改革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四)项目核准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及时以书面文件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1.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2.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3.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等因素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9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附件 1
招标方案审批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中缅230千伏联网项目(国内段)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招标代理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对安装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重要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其他未达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限额,请项目业主单位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办理。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8月29日 |
附件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南方电网 (略) :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中缅230千伏联网项目(国内段)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知人: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告知单位:南方电网 (略)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