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70)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10日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70):对海棠长滩小区、东和福湾小区、荣盛香水湾小区、阿尔卡迪亚酒店、香水湾荣逸温情酒店等存在私设暗管偷排污水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
整改牵头单位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整改时限 | 2024年6月底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朱小媛* |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2022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自建污水处理站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5月18日对东和福湾小区(由海南钧城 (略) 管理)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元人民币;5月23日对香水荣逸温情酒店(由陵水骏 (略) 荣逸温情酒店管理)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元人民币;6月24日对海棠长滩小区( (略) 金优 (略) 陵水分公司管理)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元人民币。 2023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自建污水处理站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2月8日对阿尔卡迪亚酒店(由陵水骏 (略) 管理)偷排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元人民币;5月16日对阿尔卡迪亚酒店(别墅区)偷排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元人民币;5月23日对荣盛香水湾小区(由盛行旅居 (略) 海南分公司管理)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元人民币;8月14日对荣盛香水湾小区(由盛行旅居 (略) 海南分公司管理)未改正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按日计罚,处罚款*元人民币;7月18日对香水湾红磡小区(由三亚金的 (略) 陵水分公司管理)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元人民币;9月6日对清凤椰林湾小区(由绿城 (略) 陵水分公司)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元人民币。 |
工作成效 | 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整改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完成对海棠长滩小区、东和福湾小区、荣盛香水湾小区、阿尔卡迪亚酒店、香水湾荣逸温情酒店等自建污水处理站企业存在私设暗管偷排污水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的工作,并将案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有力遏制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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