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于徐州市翔通 (略) 年产50万平方米免拆复合保温外模板、20万立方米二氧化碳挤塑板、2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2日-2022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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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0万平方米免拆复合保温外模板、20万立方米二氧化碳挤塑板、2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 | 阿湖镇工业集中区桃岭村 | 徐州市翔通 (略) | 中环国瑞环境技术服务(北京) (略) | 徐州市翔通 (略) 拟投资88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 *** m2,在江苏省新沂市阿湖镇工业集中区桃岭村改建1条干混砂浆生产线、1条二氧化碳挤塑板生产线、1条免拆复合保温外模板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0万吨干混砂浆(60%自用,其余出售)、20万立方米二氧化碳挤塑板(60%自用,其余出售)、50万平方米免拆复合外模板的生产能力。项目已取得新沂 (略) 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1〕 (略) ,项目代码为:2105- *** -89-02- *** 。项目原辅料:聚苯 *** 烯颗粒5000吨/年、阻燃剂100吨/年、发泡剂(二氧化碳)200吨/年、石英砂 *** 吨/年、水泥 *** 吨/年、胶粉4000吨/年、纤维素1000吨/年、网格布50万m2/a等。二氧化碳挤塑板生产工艺为:原料混料→上料→熔融→挤塑→成型→切割→拉毛→成品;干混砂浆生产工艺为:原料称量→搅拌→包装→成品;复合保温外模板生产工艺为:原料计量→混合→铺设保温、抗裂层→自然养护→成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排污管网建设。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循环 (略) 区 (略) (略) 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 -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 (略) 区绿化,不外排。 3、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复合保温外模板生产线混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挤塑板生产线筒仓呼吸、切割、拉毛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熔融挤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干混砂浆生产线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挤塑板生产线熔融挤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略) 理,切割、拉毛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负压收集经 (略) 理,处理后的尾气一起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复合保温外模板生产线混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 (略) 理、筒仓呼吸、干混砂浆生产线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密闭负压收集后经 (略) 理,处理后的尾气一起通过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项目复合保温外模板、干混砂浆生产线工艺废气中的颗粒物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 *** 烷总烃和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0-2021)中标准,苯 *** 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93)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本项目实施后设置卫生 (略) 区为边界外扩100m范围。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有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4、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提升机、减速机、电机、挤出机、泵机、风机等设备。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隔声门窗、设减振垫、隔声罩、距离衰减、建筑隔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略) 界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2类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催化剂。废边角料回用生产,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由企业 (略) 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催化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 (略) 理。一般固体 (略)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 -2020)要求建设。危废转移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登记台账。暂存库等重点区域结构构造及防腐防渗等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要求,危废识别标识、视频监控布设和危险废物转移及管理等应符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 (略) 文)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固废危废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苏环办【2019】 (略) 文)等相关要求。 6、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 (略) )和《报告表》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环境保护标志牌,便于采样和监测。本项目新增2个废气排放口,不新增污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全厂共5个废气排放口、1个污水排放口、1个雨水排放口。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7、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量为: (1)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0.321t/a,VOCs≤0.158t/a。 现有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0. *** t/a,VOCs≤0.0636t/a。 全厂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1.7965t/a,VOCs≤0.2216t/a。 (2)水污染物:本项目 (略) 综合利用,不外排。 (3)固体废物:全部综合 (略) 置。 (略) 门意见: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 (略) 按《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