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团风县2025年 (略) 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TF-(略)QG-(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TF-(略)QG-(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团风县2025年 (略) 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团风县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团发改审批【2024】1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团风县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团风县住房和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乐辰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团 (略)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改造22个 (略) ,总户数756户,总建筑面积7.(略)m2,其中2024年增补计划 (略) 5个、84户、总建筑面积1.(略)m2,2025年计划改造 (略) 17个、672户、总建筑面积6.(略)m2。建设内容包括:(一)主体工程:楼梯间装修改造8511m2,房屋外立面涂料改造(略)m2,屋面防水改造5371m2,屋面平改坡改造7884m2,屋面落水管更换2175m,加装烟道2268m。(二)配套基础设施:改 (略) 1718m、室外消防栓18个、供电管线入地2046m、弱电管线入地2046m、供气工程1762m、室 (略) 2434m、室 (略) 2405m,排水沟1561m、道路工程7841m2、室外绿化1223m2、室外照明设施78盏、室外围墙837m、室外垃圾收储设 (略) 、养老扶幼服务 (略) 、无障碍 (略) 、门禁及安防设施9项、室外停车位168个、室外充电桩25个、室外电动车车棚750m2、化粪池清掏32座。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初设优化、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图纸审查、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从项目初设优化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 证书的所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设计 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2-05 合同估算价:2565.(略)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单位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②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④ 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度任意月份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3.1.4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且显示无亏损,(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3.1.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人自行声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3.1条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包含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 (略) -通知公告-《关于湖北 (略) 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6.2 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 (略) -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6.3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团政规【2022】2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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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