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 (略) 门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5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到镇党政办邮箱, (略) : @@@ 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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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3日
梅桥镇2022年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
年度复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蚌埠市 (略) 关于印发《淮上区2022年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年度复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民〔202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梅桥镇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年度复核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严格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各项制度,加强规范化服务与管理,切实保障和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坚持按户施保、应保尽保的原则;
(三)坚持重点保障、统筹兼顾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一)加强规范管理。按照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认定法办有关规定,重新审核确认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保障待遇,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规范管理。
(二)坚持整户施保。按照低保“整户施保”的政策规定,重新梳理低保家庭人员保障情况,对符合“整户施保”的做到整户施保、应保尽保。
(三)扩大低保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以及重特大疾病人员,不符合“整户施保”的,全面落实“单人保”政策。
(四)落实保障政策。按照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足额落实保障待遇。准确界定低保对象类别,对低保中AB类对象增发保障资金。对低保对象中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标准的,及时纳入特困保障范围,当月取消低保待遇。
(五)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重新评估。 (略) 特困人员自理能力科学评估一次,及时对失能半失能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贴资金。
(六)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略) 低保家庭及成年子女家庭(含配偶)进行经济状况核对一次,为赡养费提供依据。
四、复核范围
2022年5月,正在享受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家庭和人员。
五、实施步骤
年度复核工作从5月24日起至6月25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24日—5月26日):宣传动员、部署任务阶段。
各镇、街道 (略) 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5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5月26前完成动员和培训会议,通过宣传栏、广播、标语、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宣传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政策,积极营造年度复核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5月27日—6月15日):经济核对、入户调查、审核审批、公示阶段。
6月10日前,各镇、街道指导各村(居)逐户完成对在保家庭和人员及赡抚(扶)养义务人家庭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调查,详细填写年度复核审核审批表,完善档案资料。6月13日前,各镇、 (略) 会救助联审联批小组根据市政府公布的救助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定做出继续享受、取消保障决定,对继续享受的低保家庭和人员按照分档分类要求足额核准月保障金额,并将结果于6月13日前(低保特困家庭户主姓名、家庭人数、保障人数、保障类别、月保障金额等)在各村(居)公示7天,公示无异后,编制发放花名册。同时,各镇、街道要形成年度复核情况报告(复核前保障情况、复核后保障情况及动态调整情况等)连同发放花名册、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于6月15日前 (略) 。
第三阶段(6月15日—6月20日): (略) 审查复核阶段。
(略) 门在发放低保和特困供养资金前,全面审查各镇(街道)上报的材料。对未达到年度复核工作目标和保障情况变动较大的镇(街道),组织人员进行审查复核。对存在问题的镇(街道),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加强监管。
第四阶段(6月21日—6月25日):信息维护阶段。
各镇(街道)及时完善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档案数据, (略) 会救助信息化管理,确保6月25前审批确定享受人员、发放金额等数据与系统数据一致。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镇成立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年度复核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民政工作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 (略) 。逐级建立工作责任制度, (略) 为第一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为主要责任人, (略) 为直接责任人。各村收到方案后,要认真学习方案,深刻认识到城乡低保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在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年度复核工作完成后仍发现问题的村,应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工作重视不够,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影响或损失的,提请镇纪委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二)成立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年度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童俊杰 镇党委副书记、镇 长
副组长:王海燕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程园园 镇副镇长
组 员:胡林好、 姚丽丽、刘 锐、房 伟
2.督查组
组 长:王海燕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程园园 镇副镇长
组 员:方 震、 胡林好、陈祥生
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年度复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事务办,由胡林好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有关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整改。重点核查:公职人员父母、高收入人员父母享受低保情况。各村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认真排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 (略) 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规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持续强化正风肃纪,进一步提高低保规范化水平。
(二) (略) 力度,严肃问责。加大问责力度,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和违纪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的村,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