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1000万套塑料花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套塑料花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经二路22号1号厂房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安徽 (略) (略) (略) 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经二路22号1号厂房,建设年产1000万套塑料花盆项目。系租赁 (略) 空置的1号厂房作为生产使用,建筑面积共计约9870m2。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1000万套塑料花盆的生产规模。
新建项目拟在设置挤出区、旋塑区、吹塑区、喷涂区以及刷**,配套挤出机、旋塑机、吹塑机、水帘柜以及烘道等。该项目已于全椒县发改委备案,备案号为:2309-*-04-01-*,总投资300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自建的隔油池、化粪池(依托)预处理,喷涂刷色废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全椒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未列出部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与循环冷却废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入全椒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襄河。
(2)废气:项目供料区投料粉尘、破碎粉尘分别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区投料粉尘、旋塑区投料粉尘分别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涂房喷涂废气、固化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刷**固化废气于烘道进出口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浓缩- (催化) 燃烧装置处理后经同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挤出废气、旋塑废气、吹塑废气以及脱模剂挥发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旋塑设备使用天然气加热,加热设备自带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 1根 15米高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
项目主要污染物为VOCs、颗粒物、SO2、NOx,DA001、DA002用于排放供料区破碎、投料工序以及挤出区、旋塑区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产生的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DA003用于排放项目喷涂、固化工序产生的喷漆、固化废气,产生的非*烷总烃、二*苯、颗粒物排放参 (略) 地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及表3;DA004用于排放挤出、旋塑等工序产生的熔融废气以及脱模剂挥发废气,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DA005用于排放吹塑工序产生的熔融废气以及脱模剂挥发废气,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DA006用于旋塑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旋塑工序需进行加热处理,采用天然气燃烧加热),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20〕9号)中工业炉窑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故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垫,经厂房隔声等,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项目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机油等等,集中收集暂存在厂区危险固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及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全椒县政务中心4号楼3楼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