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 (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委托合肥禾田园 (略) 承担寿县 (略) 清岚寿县志成风电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稿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简述:
清岚寿县志成风电场项目位于 (略) 寿县小甸镇,瓦埠镇。项目拟建设20台单机容量5 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0 MW,总占地面积1.9 hm2,新建一座110 kV升压站。项目总投资(略)万元。项目建成后,风电场年发电量为(略)万kWh。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
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少量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施工设备燃油废气。
噪声:施工期间噪声源主要来自推土机、挖掘机以及运输车辆等。
固体废弃物: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运营期:
废气:本项风电机组在运营阶段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电场风力机组的噪声和升压站内的变压器等设备噪声。
固体废弃物:风力电场本身不产生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升压站值班员工生活垃圾、少量维修废物、风机更换的废蓄电池及升压站废变压器油。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 (略) 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机械修配和冲洗、汽车保养产生的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洒水降尘,不外排。
废气:施工扬尘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土方及时回填、运输遮盖密闭、堆场遮盖等措施。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措施,靠近 (略) 设置移动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远离敏感点。采取上述措施后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值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相关标准。
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用,生活垃圾由环保垃圾箱收集后委托附近村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
废水:项目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经一体 (略)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略)-2020) (略) 绿化用水标准后 (略) 绿化,不外排。
噪声:对于风机噪声,风机采购时应注意风机的选型提高风机机组的加工工艺和安装精度,使齿轮和轴承保持良好的润滑条件,避免或减少撞击力、周期力和摩擦力等;加强风机日常维护,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对于升压站噪声, (略) 升压站,主变压器选用低噪声设备,变压器安装隔声罩、减震垫。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弃物:运营期升压站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 (略) 置,日常检修运维工作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蓄电池、变压器油属危险废物,由建设单位使用专门容器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10 m2),定期按规定程序转交有危 (略) 置资 (略) 置。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其他维修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区选址合理;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同时落实“三同时”政策,满足评价中提出排放标准要求后,各种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严格采取评价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其他相关信息。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寿县 (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周域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合肥禾田园 (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邵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3、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