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教育体育局:
你局《永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申请审批永宁县望远新银学校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永教体函〔2023〕1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十五次)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304-*-05-05-*。
二、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望远镇,珍珠路以北,青年路以西,通湖路以南,规划路以东。
三、建设内容
项目计划用地面积56378.17平方米(84.57亩),总建筑面积25668.29平方米(含地上建筑面积23589.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78.91平方米)。24个小学教学班、24个中学教学班,学生总计人数2280人(中学1200人,小学1080人)。主要新建教学楼、实验楼、图书综合楼、体育馆等主体建筑,新建运动场、篮球场、围墙以及室外硬化、绿化、给排水、供暖、电气等基础设施。
(一)主要建、构筑物
1.1#小学教学楼建筑面积5651.52平方米,地上三层,局部四层,建筑高度12.35米,框架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2#实验楼。建筑面积7465.40平方米,地上四层,建筑高度16.25米,框架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3#图书综合楼。建筑面积2494.38平方米,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3.05米,框架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
4.4#体育馆。建筑面积4131.81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2.45米,框架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
5.5#中学教学楼。建筑面积5488.98平方米,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2.35米,框架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
6.6#门卫。建筑面积135.84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3.75米,框架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
7.7#门卫。建筑面积40.92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3.75米,框架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
8.8#看台。建筑面积259.44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4.5米,框架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
(二)室外活动场地
新建5个室外篮球场地,4个室外排球场地,1个标准400m环形跑道运动场及1个足球场。
(三)配套附属设施
配套道路、硬化、电气、给排水、绿化、供暖、大门、围墙等设施。
四、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11月至2025年8月。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297.7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安装费用16243.67万元(含设备购置费115万元),其它费用1624.65万元,预备费1429.4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资金4086万元,剩余为县财政自筹。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投标
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七、其他
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估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